背吃刀量或侧吃刀量的选取主要由加工余量和对表面质量的要求决定。
1)在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要求为Ra=12.5~25μm时,如果圆周铣削的加工余量小于5mm,端铣的加工余量小于6mm,则粗铣一次进给就可以达到要求。但在余量较大,工艺系统刚性较差或机床动力不足时,可分两次进给完成。
2)在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要求为Ra=3.2~12.5μm时,可分粗铣和半精铣两步进行。
粗铣时背吃刀量或侧吃刀量选取同前。
粗铣后留0.5~1mm余量,在半精铣时切除。
3)在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要求为Ra=0.8~3.2μm时,可分粗铣、半精铣,精铣三步进行。半精铣时背吃刀量或侧吃刀量取1.5~2mm,精铣时圆周铣侧吃刀量取0.3~0.5mm,面铣刀背吃刀量取0. 5~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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