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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无明火设计规范说明?

70 2024-07-03 21:23 admin

厨房设计防火要求规范有:

1、餐厅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彩灯一类的装饰灯具.应按规定安装。餐厅内的装饰灯具,如果装饰件是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其灯泡的功率不得超过60W。

2、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举行宴会和酒会时,人员不应超出原设计的容量。

3、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供应火锅的风味餐厅,必须加强对火炉的管理。

4、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易燃气体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5、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人,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6、厨房内使用的绞肉机、切菜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

9、厨房内抽烟罩每日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清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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