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计费用户:即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用户,按固定周期抄表,对抄见电量根据阶梯基数分为第一、二、三档电量,分档电量乘以对应的各档电价计算电费。
分时阶梯计费用户:即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一户一表”用户,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按“先分时,后阶梯”的计费方式计算电费。
具体标准及计算
广州市阶梯电价夏季标准分为三档:
第一档用电量每月0-260度的,电价为0.61元/度;
第二档用电量每月261-600度的,超额每度加价5分,即电价为0.66元/度,第三档用电量每月601度及以上的,超额每度加价3毛,即电价为0.91元/度。
如果居民执行阶梯电价同时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则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即先按照峰、平、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分时电费,再按照阶梯电价第二档、第三档用电量及其相应的阶梯加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增量电费。
1. 广州某用户夏季月期间居民生活用电量为650度,则其阶梯电价电费计算如下:
(1)第一档电费=260×0.61 =158.6元;
(2)第二档电费=(600-260)×(0.61+0.05)=224.4元;
(3)第三档电费=(650-600)×(0.61+0.3)=45.5元;
(4)总电费=158.6+224.4+45.5=428.5元。
2. 假设该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又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且该用户某夏季月用电情况为下表:
峰时段
平时段
谷时段
电量(度)
150
300
200
电价(元/度)
1.0040
0.62
0.3247
则该用户此夏季月电费计算如下(有峰谷分时):
(1)总用电量=150+300+200=650度
(2)分时电费=150×1.0040+300×0.62+200×0.3247=401.54元
(3)第二档增量电费=(600-260)×0.05=17元
(4)第三档增量电费=(650-600)×0.3=15元
(5)总电费=401.54+17+15=433.54元
特别说明:
“一户一表”面向对象?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是指供电企业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电客户。根据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要求,原则上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想要办理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可携带“房产证明”前往营业厅填报表格后办理。
“房产证明”包括哪些?
“房产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等。可证明房产权属的有效法律文书,也可作为房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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